各学院:
2016年香港“镇泰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从10月25日开始进行,请各学院按照下列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
一、获得奖学金的条件
⒈道德品质良好,遵守《高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综合测评成绩“良好”以上,其中一等奖学金获得者的测评成绩为“优秀”。
⒉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有资格评定三等奖学金;2015-2016学年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有资格评定二等奖学金;2015-2016学年平均学分绩80分以上者,有资格评定一等奖学金。
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劳动,生活艰苦朴素。
4.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5.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