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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创先
延安时期的民主选举

  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握时代发展潮流,继承“五四”文化传统,利用相对稳定的环境,在局部区域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1945年,毛泽东在延安同黄炎培关于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对话中,自信地认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来。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毛泽东的话,不仅总结了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成功经验,而且揭示了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本质和核心。

  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专制主义的体制结构是阻碍历史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总病根。延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发扬马克思主义革命精神,彻底否定了专制政治和一切形式的独裁统治,建立联合政权:一是从工农专政的苏维埃体制向新民主主义体制转型;二是针对国民党独裁政体的民主改革诉求;三是在民主政权的人员成分上,创立“三三制”原则,即“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1/3,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1/3,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1/3”。

  延安时期,边区政府制定了施政纲领,保证人民的言论、集会、结社、出版等自由权利,还制订了选举条例、保障人权财权条例等一系列单行法规,确保了公众民主自由权利的落实。政治上,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各党各派、社会各阶层都有同等的说话机会,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渠道顺畅,反馈及时。政府领导虚心听取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延安时期的中国共产党人,废除封建等级制度和特权思想,极力肃清过去凡事按领导人意志办的“人治”作风,树立法制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初步形成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制度环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边区社会团结稳定,人民群众心情舒畅,斗志昂扬,各项事业欣欣向荣,充满生机,实现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充分体现出民主政治巨大的优越性。(摘编自《党建文汇》(上)2012年第2期 张怀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