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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创先
民主生活会制度的产生、发展与完善

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发言。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随着党内民主的发展而产生的,并在各个历史时期不断丰富和完善,对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古田会议决议》提出“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

  民主集中制是列宁首先提出来的,中国共产党完全接受了这个原则。但由于党处于幼年时期,各方面缺乏经验,民主集中制原则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大革命失败后,全国革命形势处于低潮,集中体现中国革命正确方向的是毛泽东、朱德等领导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9年1月,毛泽东、朱德、陈毅率红四军主力向赣西南出击,随后同红五军主力会合,并向闽西发展。转战赣南闽西过程中,红军的环境相当艰苦,红四军内部,包括高级领导干部,对井冈山时期以及下山后的一些政策和做法产生了各种议论。由此引发了一些错误做法,毛泽东一度被迫离开红四军的主要领导岗位。

  为了解决问题,毛泽东、朱德、陈毅遵照中央和周恩来“召开一次会议”、“有一个文字决议”的意见,于1929年12月28日至29日在上杭古田举行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经过两天民主而热烈的讨论,形成了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并选举毛泽东为前委书记。曾经在红四军中发生尖锐思想对立的一场争论,最终在古田完全化解。《决议》明确指出:“在组织上,厉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生活。”《决议》强调:“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武器。”“要教育党员懂得党的组织的重要性,对党委或同志有所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提出”。

  古田会议,以冲突开始,通过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以团结告终,开创了正确解决党内矛盾的范例。古田会议后,由于对党内民主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没有形成惯例,且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加之革命战争年代,斗争形势异常复杂,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影响全党达四年之久,扼杀了党内民主生活,给中国革命带来了严重损失。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遵义会议。

  遵义会议之后,“我们党建立了一套党的生活制度”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在极端危急的历史关头,独立自主地解决了党内所面临的最迫切的组织问题和军事问题,结束了“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中央的统治,确立了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遵义会议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进行激烈争论,最后达成共识,统一思想。对犯了错误的人,既严肃批评,又热情团结。对犯错误的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从组织上作相应调整,但又不单纯追究个人责任,而是重在汲取教训,树立了党内正确对待犯错误同志、维护党的团结的榜样。

  贺子珍曾说:遵义会议后,毛泽东对我感叹地讲,办什么事都要有个大多数啊!遵义会议后,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成为了全党遵循的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正如邓小平所说:“从遵义会议以后,我们党建立了一套党的生活制度,树立了一套好的传统作风。”

  延安整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的典范

  193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做到“一方面,确实扩大党内的民主生活;又一方面,不至于走到极端民主化,走到破坏纪律的自由放任主义。”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强调要加强组织纪律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党员群众对自己的批评、增强党性,等等。

  1941年9月起,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即九月会议),讨论党的历史上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路线问题,由此揭开了中央领导层整风运动的序幕。在会上,党的高层领导人尖锐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一些曾经犯过错误的同志,在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不少同志两次发言,甚至三次发言,诚恳地检讨自己的错误。在此基础上,1942年春开始了全党普遍整风运动。1945年“党的七大明确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确立为党内生活的一个基本方法,确立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一个行为准则。”

  七千人大会提出“党内生活会”的概念和主张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继续强调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中共八大强调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对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等等。1962年初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在这次会议上,对如何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进行了反思和探索,并正式提出了“党内生活会”的概念。

  邓小平说:“根据党章规定,人人要过支部生活。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就是把领导人的主要的小组生活,放到党委会去,或者放到书记处去,或者放到常委会去。在党委会里面,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空气。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刘少奇接着说:“可以有这么个建议,各级党的委员会一个月之内要有一次党内生活会。委员会开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但是,民主生活会制度并没有在党内特别是党的高层政治生活中得到真正落实和执行。“文化大革命”中,党内民主受到空前破坏。

  改革开放新时期,民主生活会正式确立并走向制度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党内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逐步走向正常。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其中第11条明确提出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组部于1981年8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以上领导干部生活会的通知》。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明确民主生活会的时间、范围、内容、意义、目标等内容要求。从此,民主生活会开始真正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党章第8条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从此,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被载入党章,成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

(摘编自2月5日《人民政协报》 李颖 齐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