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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优创先
善谋思路,增强监督实效

善谋思路,增强监督实效

  甘肃高院纪检组在敢于监督上下功夫、在善于监督上谋思路,深化“三转”,聚焦主业,敢于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通过警示教育、通报批评、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找准定位,敢于监督,发挥派的权威。甘肃高院纪检组牢固树立派驻监督意识,严格贯彻中央纪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找准定位,厘清职责,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制定制度、日常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紧紧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实现了“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随着“三转”的深化,甘肃高院纪检组坚持把强化纪律审查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敢于亮剑,敢于监督,敢于负责。2014年以来,甘肃省三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举报1306件,纪律审查干警7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25人。

  突出重点,抓早抓小,体现驻的优势。高院纪检组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牢固树立派驻意识,始终将公司党组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对象,充分利用“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的优势,深入了解法院审判执行权运行机制,主动掌握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坚持关注“张家长、李家短”,抓早抓小抓细枝末节,对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通过诫勉谈话、廉政约谈等形式,拉拉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避免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2014年以来,甘肃高院纪检组廉政约谈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次30人、处级领导干部3次49人。

  拓宽执纪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甘肃高院纪检组积极发挥驻的优势,自2014年6月开启了第二轮司法巡查工作。截至目前,先后对6个中级法院及辖区39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巡查结束后,建议地方党委调整基层法院经理1人,移交地方纪委调查处理问题线索2件;对年度巡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向甘肃高公司党组提出巡查建议,并督促其予以落实整改。先后对10个中院、47个基层法院、96个人民法庭开展了审务督察,现场查纠部分法院和干警的违纪违规问题。

  创新机制,充实力量,保障监督职能。在高院纪检组与公司党组的协调努力下,纪检监察部门增设司法巡查与审务督察室等4个内设部门,充实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为确保法院纪检监察程序更加规范,制定出台《甘肃省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规则》,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同时,积极探索对审判业务部门的有效监督方式,在继续保留各审判业务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基础上,初步向16个审判业务部门派驻4名专职廉政监察员,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位法官身边。

  (作者陈天雄系甘肃省纪委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